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1031 日期:2013-05-23 06:30:51
替物流部运送货物时,司机张某贪心顿起,私自将货物低价贱卖。襄阳市高新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张某犯诈骗罪获刑7年。
34岁的张某自己有一辆货车,经常帮人跑货运。去年1月,张某接到一笔生意,高新区某物流信息部委托他,将一批货物运送外省。双方签订运输合同后,物流信息部详细交代了装卸货时间和地点。
装货时,张某发现是一批价值47万元的布料。运输途中,他悄悄将该布料以12万元贱卖后携款潜逃。
两天后,发货人见货物迟迟没有到达目的地,便报警。一周后,张某又用同样手段在襄州区某物流信息部,将一批价值31万元的花生拉走后以10万元贱卖。去年9月30日,高新区团山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将潜逃9个月的张某抓获。
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78.2万元,数额巨大已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据此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
法官提示,市民或企业雇车运送货物时,一定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贵重物品运输最好选择工作人员一同押运,以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