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912 日期:2013-01-23 09:03:01
甩挂运输虽好,但加快发展仍待破题。采访中《经济参考报》了解到,甩挂运输本质上是一个网络式的运输,要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不仅需要多省协作,还亟待破解制度、标准、信息化等一系列瓶颈,就相关法规、政策作出调整。
一是调整制约甩挂运输的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副巡视员谢家举说,按照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挂车被强制要求单独上牌,牵引车和半挂车分开投保,每台挂车必须单独缴纳交通强制责任险,这意味着对于单纯的陆路甩挂而言,拖挂比例越高,运输企业的成本就越高。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等,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由于禁止双挂车存在,客观上也降低了物流企业发展甩挂运输的积极性。谢家举建议,国家应适当调整当前甩挂车辆交强险、不允许双挂等法律法规,将挂车与牵引车区别对待,运营时视牵引车、半挂车为一体,出险时按照牵引车保险额度赔付。
二是建立标准化体系,推动节能减排。谢家举说,欧洲、日本等甩挂运输发达地区对甩挂标准车辆的购置均进行补贴,我国可借鉴这一做法,给予轻质化标准车辆购置补贴,并允许标准车型实行“双挂”,以促进标准化车型的推广。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于传奎建议,国家应统一包括相关零部件在内的甩挂车辆制造标准,同时借鉴日本做法对陆海联运实行补贴,促进节能减排。
三是区域协作,制定统一的站场建设标准,区域内路桥费实行优惠和快捷通行政策。高洪涛建议,在甩挂运输联盟内可统一甩挂运输站场建设标准和车辆技术标准,对联盟认定的甩挂车辆,过桥过路费给予优惠,只要承诺不超载、超限,甩挂车上路可“免稽查”;同时建立区域内互认的诚信考评制度,对试点企业一次抽查超载、超限警告,二次则取消优惠和快捷通行待遇。
四是扶持甩挂运输信息化建设。于传奎说,发展甩挂运输联盟,信息联网要放在首位。“有了信息平台,从沈阳走甩挂发货去烟台就方便多了。驾驶员一出发就可通过短信或在平台查询船期、海上天气及路况;联盟可根据驾驶员提交的报舱信息,为其订好舱,确保挂车及时上船;到烟台卸货后,联盟还能提供配货信息。”
五是整合甩挂企业资源,建立广泛运能网络。天津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赵国统建议,整合各地“散、小、弱”的道路货运企业,集中分散的社会车辆资源,加强场站联合,为企业提供货物配货、甩挂、场站装卸、车辆维修和生活、事故处理等服务,并提供货源、车源支持。“这样,运输任务就化零为整,跨区域业务将由联盟内成员企业共同协作,高效率、低成本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