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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1206 日期:2012-09-04 06:18:25
超 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车大多超标,相关新国标9月1日实施
“超标”电动车将成机动车 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按照新国标,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将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