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无锡物流网 发布:无锡物流网 浏览次数:558 日期:2015-09-17 06:21:16
新《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10月1日实施 无证经营最少罚5万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6年以来首次大幅度修订,有“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之称。该《食品安全法》针对百姓关心的网络食品、转基因食品、保健品食品、婴幼儿乳粉、食品添加剂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内容从原来104条增加至154条。
大幅度提高罚款额度 无证经营将予以重罚
对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最低罚款额度由原来的二千元修改为五万元,最高可处货值金额罚款由原来的10倍修改为20倍。
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经营病死、毒死动物肉类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修改为最高可处货值金额3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非法提供经营场所给予重罚
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最高处10万元罚款。
经营病死畜禽将予以行政拘留
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判刑入狱者终身不得再入行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重复违法加大处罚
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为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知,明确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格追责,让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其中,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不尽法定义务,如果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就要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食品安全法》解读未完待续)
街镇要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并实行登记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食品摊贩进行登记,并将登记的食品摊贩信息告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辖区内划定食品摊贩的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划定的区域应当符合城市或乡镇规划的要求。
食品小作坊必须取得登记证方可进行生产。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食品的,将处以五千元至三万元的罚款。食品小作坊10月1日起须向食品药品监管局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