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尽管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许多地方仍有不少公众吐槽称“没领到”。有的老板不按规定按月份发放,竟按超过35℃的高温天气具体天数发放,有的单位用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蒙混过关。
企业在高温津贴上的守法意识如此淡薄,一方面固然是能省则省节约成本,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则是法不责众的违法低成本预期。企业都是“理性经济人”,执法不能戳到痛处,劳动者又那么弱势,高温津贴要被自动落实,哪有那么容易?
不过,如果相关部门对于落实高温津贴足够重视,在“互联网+”的时代,要督促企业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困难。一方面,劳动者举报应该有方便的平台和途径;另一方面,所有的劳动者举报都应得到及时回复。而在企业方面,只要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被证实,就应记入企业诚信体系,影响其经营行为的方方面面,成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大数据的重要组成。
某种意义上,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都有逃避义务的“天性”,关键是,要用好的制度去约束其“天性”。所以,不让高温津贴被“冲抵”的故事重演,要看相关部门能否足够重视并且有效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