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再次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更加细化了提高高速服务质量和执行200米免费放行的规定,如果经营管理单位没有按要求放行,将可能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省界收费站因为外省治超、交通管制等原因造成收费站排队超200米,今后不再免费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