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介绍,今年4月以来,冯某化名“李晓斌”,编造自己为“呼和浩特某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与中关村众商户订购电脑,且约定的供货方式均为“控货”。根据这种“控货”交易的要求,先由供货商户将电脑通过“李晓斌”指定的物流公司发货,待“李晓斌”验货付款后,再由商户通知物流公司将电脑交付给“李晓斌”。实施诈骗之前,冯某确实曾以“控货”方式从商户实际购买过数台电脑,但其目的只是为了骗取商户的信任。今年7月中旬,冯某大批量从众多商户订购电脑,但在物流发货后,冯某却以财务不在或资金紧缺为由推迟付款,随后便中断了与商户的联系,而其提供的所谓物流也同样“人间蒸发”。
在整个诈骗过程中,“李晓斌”指定的物流公司是关键环节,而实际上,这个由“李晓斌”提供联系电话,负责到中关村商户进行接货的人员,却是由冯某雇佣的,其所接到的电脑直接都送到了冯某的手中。
据冯某称,他自己之前也曾是商户,并也被这种手段骗过,因此欠下大笔债务。为了还债,他便想到用同样的手段诈骗其他商户。目前,冯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