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全国最大QQ号被盗案昨天在重庆渝中区法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以盗窃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被告人吴某是整个犯罪团伙的核心成员,主要从事策划、组织、指挥工作。2011年初,王某编写木马软件后,以每月1.5万的价格从吴某那里收取技术费,团伙一些成员负责“挂马”工作,在网站中种植该木马病毒,以便用户在浏览网页时盗取用户主机中的个人信息。用户浏览了这个网页,中了木马,再登录QQ后,木马就会记录用户账号密码,然后自动发到盗号者指定的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叫“箱子”。被告人吴某控制的箱子里,每天会收到几十万个QQ信息。
被告人明某和老婆梁某还负责“卖信”,夫妻俩在淘宝上开了一家网店,销售这些兑换好的游戏币,从而达到销赃的目的。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伊某的网盘上发现了被盗的3000多万个QQ号及相关信息,其中含有Q币、Q点信息的QQ号有23941组。
检察机关决定对吴某、王某、明某、梁某、和某5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对伊某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提起公诉。
由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