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辖区一天内接到3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造成3人不幸死亡,现场悲惨的景象让从警多年的老民警都感到惊心。十多天过去了,可警方在分析这些事故时心情仍很沉重,虽然事故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也反映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普遍薄弱的现状。
现场案例:三起事故都涉及电动车违章
当天中午11点50分,陕西人张某驾驶了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出门,行驶至富春江路与龙角山路路口时,与一辆二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上的乘客陈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1月13日不幸死亡。死者陈某来自湖北,年仅26岁。
当天晚上7点30分,广西人卢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在北仑柴桥区域内行驶,当其开到盟光路云锦四季小区附近路段时,与同向行走的行人邹某发生了碰撞。事故造成邹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1月11日离世。邹某为北仑柴桥人,今年60岁。
紧接着的是发生在当天晚上10点20分的事故,贵州人陈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行驶至329国道204km+500m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与路边的行道树发生碰撞,造成自己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也于11月11日去世。
三起事故分别造成电动自行车乘客、路上行人、骑车人自身的死亡,且涉及的都是无牌电动自行车,骑车带人、超速等违法行为十分明显,但以生命作为代价实在太惨痛。
数据统计:“电驴”已成交通事故“主角”之一
据北仑交警统计,2012年以来,全区因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法原因引发的伤亡交通事故已达85起,已造成18人死亡,72人受伤,分别占到了伤亡交通事故的42%、40%和35%。如果再算上一般刮擦或者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事故总量可达5000多起。
与北仑类似,电动自行车涉及的事故已成为全市交通事故形态的主要类型之一。本周一,本报报道了老三区发生的三起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也都与驾驶人安全意识不足有关。据交警部门分析,电动自行车违法的几大行为是:闯红灯、逆向行驶、超员(违反法律规定乘载12周岁以上人员)、违法变道。而这些都是引发交通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原因。
而相比机动车违法,电动自行车的处罚又比较轻微,对驾驶人本身又缺乏有效的约束。驾驶人在人身保险方面,遵循自愿原则;在性能方面,又多追求无法上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再加上电动自行车本身防护条件差,一旦发生事故,造成重伤、死亡的几率比较高。
为此,交警部门还是要再次呼吁广大市民,严格地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再让悲剧一次次上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