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近日出台,从10月1日起,商品房交付须满足确定前期物业服务单位等13个具体条件。
新规对拟交付商品房的水电气、雨水污水分流排放、道路建设和通行条件、路灯、通信和有线电视等端口敷设、绿化工程、消防设施、安全防范工程、电梯安全等13项条件都有明确要求。未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房地产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