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在我市尚未公布新标准之前,暂按原标准执行。
据介绍,按照原先缴费基数,市区企业参保人员(含个体工商户雇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仍按每月15153元,下限每月为2498元,上限按年度内累计月平均计算。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主,2015年度缴费基数一档月缴费基数为2498元、二档月缴费基数为2785元、三档月缴费基数为2991元、四档月缴费基数为3375元、五档月缴费基数为3832元、六档月缴费基数为4273元、七档月缴费基数为15153元。而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暂按上年度每月7252元执行。
2、2015年无锡社保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8%(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11.2%(单位8%,个人2%,补充医疗1.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3%(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企业类别分为0.3%、0.6%、1.2%,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9%,个人不缴费。
以上便是2015年无锡社保比例相关介绍,仅供参考!
3、2015年无锡公积金基数
缴存基数上限按照不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地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根据锡人社发[2015]169号《关于公布无锡市2014年度城镇单位平均工资的通知》,201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7048元,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计算结果为:67048/12×3=16762元,为方便计算,我市当年缴存上限确定为16700元。
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上一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该年度确定的缴存基数下限为1630元。
4、2015年无锡公积金比例
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企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8%-12%(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机关、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仍为15%;企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仍在13%-18%的幅度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