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网 浏览次数:506 日期:2014-07-12 06:33:36
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业内认为,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的刺激力度大,实施效果也会比较明显:一是免税带来的政策信号明显,体现了中央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决心;二是带给消费者的实惠明确,实际节约约8.5%的购车费用;三是购置税是中央税,减免不影响地方政府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积极性。
包括免征购置税在内,近年来我国已出台各种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扶持政策,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依然难以迅速扩大。专家指出,除技术、价格、配套设施、使用环境等瓶颈亟待突破外,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还需冲破地方保护主义的“围栏”。
鉴于以往曾出现过地方政府为扶持本地企业而限制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车进入的现象,在新一轮新能源汽车刺激政策中,打破“地方围栏”、市场开放已成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