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811 日期:2014-02-25 07:04:20
3Q大战历经四年,由此引出的“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昨日尘埃落定。
昨日下午3点,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奇虎360(QIHU.NYSE)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根据奇虎360最新发布的截至去年9月30日的Q3财报,奇虎360在该季度净利润达到4446万美元,这意味着这场官司奇虎360损失了该公司一个季度利润的1.8%。
500万元的赔偿不会影响奇虎公司的发展。但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看来,二审的判决明确阐释了竞争与创新之间的关系,法律鼓励创新以及由此带来的良性竞争,但是创新本身不能违反法律,不能破坏正常的竞争秩序。这对于互联网领域日益激烈的竞争以及相关案件的审理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