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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926 日期:2013-11-02 07:47:10
根据无锡市物价局、无锡市财政局(锡价费[2013]136)有关文件规定,从2013年11月4日起,市级劳动能力鉴定费调整至400元,省级劳动能力鉴定费调整至800元。
据悉目前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提供的鉴定服务包括因工负伤致残、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等市级、省级劳动鉴定,标准为市级400元/人次,省级800元/人次。同时,还提供延长停工留薪期、安装辅助器材及工伤复发等鉴定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