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1052 日期:2013-08-12 06:01:48
2013年8月2日,市民管女士反映,管女士自称在德邦物流发送的价值8万多元的货物出现了2万元的损失,但是物流公司在答应按照保价协议赔偿2500元之后却没了音讯。
日前德邦物流公司则回应,只能按照保价数额来赔偿并多次联系管女士,但对方一直不同意赔偿数额。律师表示,保价协议不同于保险协议,管女士有权按《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物流公司按货物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某业主 家具运坏了损失两万多元
市民管女士反映,自己在德邦物流发送的货物出现了物品损坏的情况,但是物流公司在答应按照保价协议赔偿2500元之后却没了音讯。“发送的货物主要是一些家具,价值8万多元,其中损坏的几件加起来也有2万多元。”管女士说,当时做的保价,都是另外收费。“当时物流公司也跟我们说过运送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会给赔偿,只是让关女士一家估算一下货物价值然后交保价费,但是他们说一般没什么问题,我就保了2万的价值。”
在管女士提供的货运单上记者看到,包括运费、包装费、保价费在内共计6000元的费用。而保价声明价值为2万元,保价费为80元。“物流公司说只能按保价来赔,总共赔偿2500元,但是一直没联系过我们。”
■物流公司 只能按照保价数额来赔偿
德邦物流公司的屈经理:“物流都是有一定风险,当时也提醒了客户如果出险会按保价赔偿,货物真正的价值是多少就保价多少,管女士选择了2万元保价就说明她默认的货物价值就是2万元,这个单子上也都有注明 ,单子上有客户签字,签字后就是生效的,就得按照规定来赔偿。”屈经理说,这批货物的总价值可能真的值8万元,但实际保价只保了2万元,出险了又跟我们说值8万元,德邦公司也无法去证明。
“保价是按照千分之四的比例,也就是说如果足额保价的话,8万元的货物就该缴纳320元的保价费。”屈经理说,事情发生之后就一直在联系客户,至少联系过3次,但客户一直不同意。另外,屈经理还向记者透露,保价运输不是保险运输,是当事人与物流公司的直接关系。
■律师 评估货物价值后继续维权
根据《合同法》规定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虽然《合同法》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但德邦物流的保价约定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值得商榷,填写报价单据并非就是格式合同。”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侯立伟说。
律师侯立伟说,消费者与物流公司发生合同关系,消费者交付运费,物流公司理应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收了运费还要收保价费,这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根据我国现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不能事先约定免除。作为物流企业,保证货物安全送达是其最基本的义务。“德邦物流在运送货物过程中出现货物损害的情况,对此存在重大过失。管女士有权要求德邦物流按损失货物的实际价值赔偿,但要出具货物实际价值的相关证据,可以到评估单位进行货物价值评估。”侯立伟说。
■行业现状 “保价”协议常成免赔护身符
“保价”条款俨然已成为众多物流公司在丢失或者毁损客户货物时少赔乃至免赔的“护身符”,而消费者往往只能被动接受。
根据了解,多数消费者对物流公司收取保价费及有关未保价货物丢失的赔偿标准不认可,但又无可奈何。“ 在运送货物过程中支付了运费、包装费等费用,物流公司就有责任和义务把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如果出现情况,责任在物流公司,理应赔偿,这个保价费很不合理,但是为了图放心,如果运送货物太高还是会选择保价。”从事家具制造行业的宋先生说,因为自己也经常将家具发往外地,选择物流公司时都会碰到“保价协议”。
■保价与保险不是一回事
保价即保值附加费,是快递、物流企业在货物运输时加收费用的一项业务,主要用于寄运贵重物品、包裹等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时,承运公司将会按照保价声明价值进行相应赔偿。但不可抗力、第三者侵权等导致的货物损失,物流企业可以得到免责。
物流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于合同约定的风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物流保险可以承保的风险除了承运人责任以外,还可包括第三人侵权行为、不可抗力等。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物流保险属于风险转嫁,货物保价则属于风险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