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1026 日期:2013-05-06 14:48:34
在福建漳州南靖县,两名被当地镇政府雇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将捡来或以几毛钱一斤买来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湖南、广东等地,最终流向了餐桌。短短三个月,两人竟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案值达300余万元。近日,公安部官方微博披露了十大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件,此案在列。目前,此案3名主犯已被逮捕,仍有多人在逃。
案发 警方查获32吨病死猪肉
今年3月15日,接到举报的漳州警方,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协鑫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查获了32吨疑似病死猪肉。
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库内猪肉和排骨进行抽检,确认该批猪产品基本都是两种病: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病毒阳性,伪狂犬病病毒阳性,均为急性高致死性疫病,传染性强。
被抓获的林某、吴某,原本受聘于当地镇政府,负责在各自村里捡病死猪或到养猪户收病死猪,进行无公害处理。林某最早看到了“商机”,从去年八九月开始,把捡来、收来的病死猪制售成病死猪肉,收入暴涨。今年1月,和吴某合作贩卖病死猪。
进展 病死猪肉流向粤赣湘等地
这些病死猪肉,最终被运往广东、江西、湖南等地,大多数供应给肉制品加工厂,流向了餐桌。
据林某和吴某交代,短短3个月时间,他们已经累计销售近40吨的病死猪肉。警方称,这起制售病死猪肉案案值达300多万元。
3月16日,林某和吴某因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刑事拘留。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收购病死猪
今年1月,林某、吴某合作贩卖病死猪并在南靖县靖城镇天口村建了一个6吨的冷冻库,除捡来一些扔在路边的病死猪,还分别以0.1元到0.8元不等的价格大量收购病死猪。
私自屠宰
他们还在池塘边设屠宰场,雇请3名河南工人屠宰,再将猪肉和排骨按20公斤/袋的标准包装。
扩大发展
很快,这6吨冻库满了,林某和吴某便开始寻找储存量大的冻库,最终选中位于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的协鑫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司法解释
惩治生猪屠宰“黑窝点”严防“病死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3日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
其中,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