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913 日期:2013-04-30 13:29:54
唐某,今年27岁,平时喜欢上网,认识“散香妹妹”后,1月3日,双方约好性交易,唐某要支付400元钱。
当晚11时许,唐某兴冲冲地从柳州赶到南宁。在“散香妹妹”的带领下,来到一租房内。一进屋,黑乎乎的,没有一丝灯光,“散香妹妹”解释,房间的灯坏了,就叫唐某将衣服脱掉,唐某因一时冲昏了头脑,也没有在意。在对方的指导下,唐某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次日凌晨,唐某再次和对方发生关系。
早上6时许,天亮了,唐某醒来却吓了一跳,夜里躺在身边的哪是什么温柔可人的女网友,这完全是一个男人啊。唐某又气又恼,觉得自己吃了大亏,“早知道‘她’是男的,我一定不会和他发生关系”,他拒绝支付嫖资,想立即离开。
但网友却不干了,一定要唐某付钱,两人大打出手。网友随手拿了一根棍子,唐某则从厨房内拿出一把刀,两人从4楼打到1楼,网友被唐某刺中,形成气胸,唐某也被打伤,围观群众发现后报警。民警将两人带到医院救治。
原来,该网友姓肖,今年33岁,重庆人。肖某说,这是他第一次卖淫。目前,他已被晋江青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这也是晋江第一起男性卖淫被处理的案件。
昨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肖某在晋江市人民法院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