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855 日期:2013-04-09 07:21:13
“第四方物流”,这一在西方伴随着电商行业崛起的新业态,最初在上海进行工商登记时,却因为无法进行行业归类而被搁置。面对现行法律的障碍、政策的空白,上海将出台重要政策以清除改革创新的屏障。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市政府近期将向市人大提请审议《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草案)》。根据《草案》,政府今后将不再担当“守夜人”,法无禁止即可行,鼓励行政改革,允许试错,对失败者将豁免责任。
现状:改革创新遇瓶颈
“第四方物流”在沪开业登记的碰壁,并非个案。据市人大介绍,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部分行业开办企业实施“先证后照”制度,一旦前面缓解办证被卡,就意味着一个创意的火花就此夭折。
当前,上海改革创新实践中存在四个突出问题。一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动力不足,对于改革抱着“不想改、不敢改、不愿改、不知改”的态度。其二,遇到制度瓶颈后缺乏路径指引。其三,一些改革创新政策在各个区县间不平衡,有的政策之间没有衔接。其四,企业、社会组织的自主改革创新遇到了阻力,一方面政府过多干预,另一方面企业遇到问题求解无门。
思考:消极行政应转变
在政府充当“守夜人”的时代,消极行政作为一种流行观点,在部分行政机关较为普遍。“法无授权即禁止”,只要法律法规没有说可以做的,一律不做,遇事先看法规,看看“我们不能干什么”,没有授权政府决不越雷池半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表示,当下世界经济社会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公共事务急剧增加,消极行政已不能适应和满足社会越来越多的公共需求。
因此,此次拟提交审议的《草案》强调,政府先自我改革、自我削权,放松管制、减轻社会负担,今后的行政管理将更多地以“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姿态,积极面对创新和改革。例如,当改革创新涉及法规、规章明确禁止限制的规定,市人大、市政府应对及时通过修改、废止来支持保障。法规、规章没有规定,但改革创新需要立法保障和支撑的,且改革创新事项属于本市事权范围的,由市人大、市政府及时制定法规、规章。
对策:允许试错宽容失败
为了淡化重大改革创新决策的部门化倾向,《草案》拟建立会审制度,对有全市性影响的、涉及大多数人切身利益的或者需要突破现有制度规定的三类重大改革创新工作,将组织多部门会审论证。
未来上海改革创新将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草案》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免责前提是按照程序决策、实施而没有实现预期目标,且部门、个人没有牟取私利。免责内容包括在绩效考核中不作负面评价、不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