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1025 日期:2013-03-22 07:20:06
3月1日起,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对快递业务的个人信息保护、签字验收程序、丢失物品如何索赔等热点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走访发现,尽管新规已实施半月有余,但在日常收寄快件的过程中,仍有不少快递员没有遵守新规相关规定,依旧按以往的作风,令快递市场乱象依然存在。
只以邮资做赔付标准
“寄的包裹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掉了。业务员私自赔了500元。我自己亏了80元。”本地网友“青her”在3月19日发出一条微博,称其网购的东西被快递弄丢了。
在与其取得联系后得知,青her在3月15日网购一套价值580元的衣服。因其急用,所以联系卖家通过顺丰快递发货。“3月18日,通过快递查询看到,包裹已经到了温江,但是当天晚上再看,发现上面写着‘由于地址偏远,无法送达,需要增加工作日’。” 青her说,由于急用,所以她在3月18日主动联系快递公司。当时快递公司称包裹还在仓库,因此她提出自己取件。“可是到了仓库发现,根本没有自己的包裹,联系业务员也说没有。第二天,快递员告诉她,包裹不见了。”
“青her”说,当时快递员告诉她,如果要向公司索赔,只能得到邮费的3倍赔付,也就是差不多100多元,而且该快递员还会受到处分。“他提出自己赔500元,我就想算了嘛,快递员也不容易,就接受了。关键是,这么一来一回,我急用的东西没到,自己还亏了80元。”
与青her联系的过程中发现,她根本不知道新规,包裹未收到,快递员只是按照以前的规定进行处理,即只赔付邮费的3倍。而对于青her的赔偿,也只是因快递员怕受处罚,私下对她进行了一部分赔付。
“先签字后验货”仍然存在
“你的包裹放在楼下监控室了,有空去拿。”家住东校场街的刘先生在上班时候接到了快递的电话,告知他网购的东西到了。刘先生因正在上班,没法回家收包裹,只得接受将包裹放在楼下监控室。
大多数快递公司及快递员仍是“先签字后验货”。每天要送上百个快件,现在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才勉强把货送完,如果还要等客户再验货,那每天都会有送不完的货。所以他很少主动告诉客户先验货后签收,如果客户要求先验货他会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