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844 日期:2012-12-15 11:05:52
在前期逐条梳理出快递公司经营行为中存在的“霸王条款”后,工商部门开始动真格了。从婺城工商分局了解到,前不久该局对我市一家快递公司开出罚单,理由是该公司使用的快递单据中涉嫌“霸王条款”内容。这是市区开出的首张罚单。
收到罚单的并非只有这一家快递公司,包括顺丰、申通、圆通、韵达在内的多家快递网点近期不断收到类似罚单,主要原因是他们现在所使用的格式《快递服务合同》被认定为“霸王条款”。
“对快递业的违规行为,我们处罚绝不手软。在快递行业格式合同备案‘回头看’和针对‘霸王条款’的整治专项行动中,我们将严厉处罚快递行业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
对快递行业的投诉
今年4月,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启动整治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专项行动,并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消费领域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全省共收集到各类消费投诉、举报1000多条,其中属消费领域合同“问题条款”610条,涉及快递行业的有94条,占15.41%,居消费者关注行业的榜首。
乱象背后暴露出快递行业的各种顽症:快递不快、先签收后验货、快件投递不到位、服务态度差、工作粗暴造成快件丢失或损坏、赔付标准不统一且难兑现等,不一而足。
鉴于此,一场专项整治风暴在金华快递业掀起。“一方面从经营主体资格入手,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另一方面从服务条款内容入手,清查快递业‘霸王条款’。”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快递公司提供填写的快递详细清单背面格式条款即为快递企业与消费者达成的协议。不过,里面的内容由各快递公司自家制定,赔偿标准各不相同。
收集了3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单据发现,国内一家大型快递公司的规定是,约定保价最高限额10万元,保价邮件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未保价的货品,则最高不超过所付资费的3倍,也不承担其他损失赔偿责任。另外一家则是这样规定的:对未保价货品的赔偿,约定月结额客户在不超过运费9倍的限额内,非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7倍的限额内。还有一家是这样规定的:对不保价物品的损失,约定支付快递费用的5倍赔偿。中通、圆通约定3倍赔偿。上述公司的报价费一般根据快件货品价值的1%至3%收取。
目前快递企业的格式合同之所以被质疑为“霸王条款”,主要是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
快递公司涉嫌“霸王条款”
工商部门开出2000元罚单
今年9月17日,婺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婺城区一家快递公司使用的契约条款中涉嫌“霸王条款”。
根据婺城工商分局的调查,该快递公司从2010年10月26日开始,从一家全国性快递公司购进含有《快递详情单契约条款》的快递单。《快递详情单契约条款》中有“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保价快件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快件的保价金额;未保价快件,信件类按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的两倍赔偿,包裹类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它附加费用)的5倍赔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等内容。
今后该局将加大巡查力度,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侵权案件,可拨打工商部门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