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769 日期:2012-11-12 15:41:02
熊女士被狗抓伤留下的伤口
熊女士今年10月份诞下千金,十分高兴,可不久前她在小区里被一条狼狗抓伤,这一抓可不得了,熊女士因为要打狂犬疫苗以及输液一周,导致无法正常哺乳,因此向犬主索要五千元的赔偿,称这是合理的“奶粉钱”,可犬主却不认同,他认为支付正常的医药费即可,至于“奶粉钱”不合道理。
事 件
女子哺乳期内被狼狗抓伤
昨日,熊女士告诉记者,她住在红谷滩一小区,10月份的时候生下一个健康女儿。11月7日,她在小区内散步,迎面走来一中年男子还牵着一条大狼狗,就在两人擦肩而过时,狼狗突然发狂,朝熊女士扑来,在她腰上抓了几下,把熊女士衣服抓破了,腰上留下了两道血痕,好在犬主及时拉住狼狗,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熊女士吓得倒在地上,大叫起来。
随后,犬主和熊女士及其家人赶往医院,在打了狂犬疫苗后,医师表示由于熊女士还在哺乳期内,免疫力较差,需输液一周。
称受感染无法哺乳要犬主赔“奶粉钱”
犬主陈先生在支付了医药费1400多元后,还另外给了熊女士500元营养费,本以为此事可告一段落,可熊女士却提出了另外的要求,要求熊先生赔偿5000元“奶粉钱”。
因熊女士的女儿刚出生不久,需要母乳喂养,医师说熊女士已感染必须输液,且输液期间不能给婴儿喂奶,而且因为长时间不喂奶,奶水会逐渐回抽,停止输液后,不一定还会有奶水。“光是我生病期间,宝宝的奶粉钱就要几百元,直到我可以正常哺乳为止,我算了一下,至少需要3000多元,所以我索要5000元赔偿并不过分。”熊女士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