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1251 日期:2012-08-22 16:00:56
近日,爱喝豆浆的李先生在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几袋豆浆。回家后李先生泡豆浆时竟发现了一只小老鼠,让六尺男人的他大惊失色。为了向超市里讨说法,李先生特意叫上了电台的记者一同前往
在与超市的工作人员协调后,超市决定对李先生赔偿2500元。然而没几天,电视媒体就在新闻上疯狂报道此事。厂家认为李先生的行为已经侵害到了他们的名誉,不仅要求李先生公开道歉,还向他索要经济和名誉损失共计10万人民币。
对此李先生认为自己很无辜,自己只是如实的反应了相关情况。没想到却惹来了这么大的经济麻烦。日前,南长法院法官对此事进行了分头调解。李先生经过再三思考,同意公开向厂家赔礼道歉,之后,法官又找到了厂家有关负责人谈话。厂家表示他们只是为了维护商誉才提起诉讼,若对方肯道歉,那他们只需要1元的赔偿费。
最终双方达成了商议,李先生公开向厂家赔礼道歉,并赔偿了1元钱。看来“维权”问题是需要足够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单一的事实就可以维护好自已的权利。而现在产品的质量问题也是值得相关部门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