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1100 日期:2012-08-20 15:21:50
日前,一辆处于“注销”状态的危险货运车辆,在参与危险品运输时被市交委执法支队罗湖大队查获。该车所属的深圳某燃气公司将面临3万元处罚。
8月17日上午,执法人员在清水河街道武警医院附近巡查,发现一辆车头标识有“易燃危险物品”、车身印有“深××燃气”字样的危险品运输车正在运输罐装燃气。执法人员上前拦停该车进行检查,使用“交运通”查询,证实该车曾经为危险货运车辆,运输状态已经显示为“注销”,即该车已经不能再从事危险品运输。
经检查,该车装有20多瓶罐装燃气。司机李某证实,他驾驶该车负责清水河片区的罐装燃气供应,每周向清水河运送罐装燃气两次。执法人员对司机、押运员作了询问调查,对现场进行了拍照、摄像取证等程序后,依法开具了行政处罚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