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网 浏览次数:489 日期:2016-07-06 08:46:06
7月4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等部委公布《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用3年时间建成高效京津冀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
《方案》指出,要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示范企业,加快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集团,鼓励骨干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农产品优质品牌。
北京市农产品流通协会副会长闫金全告诉记者,“从当前‘冀菜进京’的情况来看,尚存在流通环节过多造成农民和消费者两端利益受损的痛点,因此要在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条件下,着重提高农产品流通的效率。”
创新农产品流通体系
根据《方案》,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重点被放在了“创新”上,而“创新”又被分解为京津冀农产品流通统筹协调、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发展全程冷链等六大任务。总的目标是要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统一开放、分工协作、竞争有序、畅通高效的京津冀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成为全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先行示范区。
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存在着市场分割、模式落后、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而在创新要素密集的京津冀地区组织开展以鲜活农产品为主的农产品流通创新,有利于带动河北等周边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持续增收,有利于推动三地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拓展深化区域合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新活力。
《方案》指出,将综合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现代物流重大工程包等渠道支持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项目建设。
闫金全告诉记者,“我走访了河北八成以上的蔬菜生产区域,当地普遍共性问题在于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从事农业劳动者多为50后60后人员,农地资源分散,单干小干者众多,难以形成集群效应,并且在市场中话语权微弱,没有定价权也难以对流通环节构成影响力。要解决农产品进京过程中流通环节众多痛点,必须形成科研投入、土地连片经营、仓储设施建设三者的协同建设机制,如果存在‘长短腿’,就极容易造成农业资源浪费、流通环节效率滞后。”
重点倾向集团化发展
在京津冀三地农产品流通体系未来3年的建设中,龙头企业、集团化发展成为重点。
《方案》指出,推动京津冀三地农产品流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打造龙头企业。其目的在于砍掉农产品流通中“小而散”的多重环节,进而降低流通成本。
“目前项目试点正在遴选之中,通过设立试点,探索建立‘产销一体’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探索农产品流通中的创新要素。”一位北京市发改委人士告诉记者,“通过鼓励骨干流通企业建立从生产基地到居民餐桌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支持发展‘中央大厨房’,引导农产品流通向净菜、半成品以及成品发展。”
《方案》特别指出,支持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企业改造或建设一批适应现代流通和消费需求的冷冻、冷藏和保鲜仓库等设施,加强“最先1公里”和“最后1公里”的产地预冷、保鲜加工、保鲜运输、销售终端冷藏等能力建设,有效解决冷链“断链”问题。
“事实上,建设仓储的意义不仅在于确保冷链不‘断链’,更在于稳定农产品价格,减少剧烈波动。”闫金全告诉记者,稳定农产品价格的关键在于形成稳定的供应需求对接关系,而农产品尤其是蔬菜的薄弱环节就在于易形成波动式起伏,比如说张北县的土豆种植,当地多年来遭遇了几轮土豆丰收钱包不丰收的案例,就因为当地多为农民自建地窖存储,导致败坏率较高、合格率低,那么通过建设合适的库存体系,不仅有效减少农业资源浪费,并且可以起到价低时收存、价高时抛出,进而稳定市场供求、稳定终端市场物价的作用。
闫金全表示,“而从建设产地仓储、产地预处理,再到发展冷链运输、净菜供应,这是那些农产品流通环节中的小散中间商做不到的,通过发展龙头企业,进行集团化运作,提高协同能力,才能建立稳定的供需联结,才能稳定农产品价格,并使农民受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