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网 浏览次数:459 日期:2016-03-07 14:22:33
3月3日,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供销社等10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物流短板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将针对制约物流整体效率提升的薄弱环节,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发挥后发优势,尽快补齐物流短板。
目前,我国物流业发展水平总体还不高,发展方式比较粗放,特别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滞后,现代化仓储、多式联运转运、城乡配送等设施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衔接配套不够,已成为影响经济运行效率和居民消费升级的突出短板。
《指导意见》指出,通过加强物流短板建设,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城乡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各种运输方式之间衔接更加顺畅,多式联运效率大幅提升,运载工具、装载单元等关键标准有效衔接并逐步推广应用,物流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物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按照要求,加强物流短板建设将着力加强村镇末端配送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加强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现代物流水平;加强城市配送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配送体系;加强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建设,提升货物中转效率;加强城乡互动的双向物流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渠道;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促进物流新模式发展;加强物流标准衔接和制修订,提高物流服务效率。
在政策保障方面,《指导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落实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用地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划要求的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加快用地审查报批,保障项目依法依规用地。同时,拓宽物流短板建设的投融资渠道,鼓励物流企业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物流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为项目建设提供更便利的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上市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