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发布:无锡物流 浏览次数:998 日期:2012-07-12 11:34:13
9日发布的《商务部、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十二五”期间金融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商务部和进出口银行将利用金融手段,着力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30个重点发展的服务贸易领域,支持引领服务贸易发展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创新性强、辐射带动作用较大的重点领域。 意见强调,进出口银行对服务贸易的支持,主要通过开发信贷产品、开拓中间业务、创新担保方式、完善配套服务四种手段进行。其中,创新担保方式是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出口银行积极探索股权、股票、债券、存货、仓单、保单、出口退税、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质押以及由专业担保机构提供第三方担保等组合担保方式,积极搭建服务贸易企业特别是中小服务贸易企业融资平台,提高服务贸易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 意见指出,金融支持的企业和项目类型包括出口类、进口类、固定资产投资类,以及商务主管部门重点推荐的,符合进出口银行信贷政策的其他服务贸易企业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