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无锡物流网 发布:无锡物流网 浏览次数:471 日期:2014-12-31 06:38:58
2014年7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也就是俗称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黑名单”制度的内容,简要地说就是“一体两翼”,“一体”就是“黑名单”制度本身,“两翼”就是公布案件信息和实施联合惩戒。
今年10月份开始,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在内的全国各级国税、地税机关都通过各自的门户网站,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截至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共公布重大税务违法案件36件,其中偷税案件18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14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3件、其他类型(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复合案件)1件。省以下税务机关共公布重大税务违法案件536件,其中:偷税案件7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18件,虚开普通发票案件15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4件,逃避追缴欠税案件4件,其他类型(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复合案件)5件。
18项措施惩戒“黑名单”当事人
在联合惩戒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在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采取内部从严管理措施的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的相关措施。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协调,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21个部门已联合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联合惩戒工作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