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省工商局、省人社厅、省统计局联合召开全省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议,按照省政府要求,9月14日9时起,在全省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统一发证:工商部门负责受理企业“五证合一
”登记申请材料
据了解,“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为基础,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将原来由工商(市场监管)、质监、税务、人力社保、统计五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市场监管)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发放。
按照《全省工商系统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规定,9月14日起,全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这比国务院10月1日起全国实施“五证合一”的要求提前了半个月。